12月8日,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表示,今年6月,国务院公布了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。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积极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。
练奇峰表示,规定实施后,平台内从事配送、运输、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,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。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,或借此转嫁涉税义务增加其负担。税务部门后续还将进一步严加督促。
农业农村部部署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
两部门联合发文 推进航文旅融合发展
多部门部署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
国家卫健委:美容院、养生馆等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干细胞治疗活动
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构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